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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批指事【202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集美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坂头林场副生物防火林带修复提升,在原来宽度15m的基础上扩建至20m,主要为分布于境内至交界山脊线上的林带,共15 条计26.17km;新建防火步行道50.158km,宽1m;车行道防火道路硬化一条979.667m,现有宽度5m,硬化宽3.5m,对原有土路进行路面硬化;防火道路维修3 条计6.535km;蓄水量40m3 不锈钢蓄水池1 座。建安费约4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坂头林场副生物防火林带修复提升,在原来宽度15m的基础上扩建至20m,主要为分布于境内至交界山脊线上的林带,共15 条计26.17km;新建防火步行道50.158km,宽1m;车行道防火道路硬化一条979.667m,现有宽度5m,硬化宽3.5m,对原有土路进行路面硬化;防火道路维修3 条计6.535km;蓄水量40m3 不锈钢蓄水池1 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费约450 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安费约450 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2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别。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3.4. 联合体投标:
3.4.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和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和信用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和评标办法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人员业绩”,下同),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的,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具备企业业绩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与信用为准;若联合体协议书未按上述要求明确且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则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与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与信用为准。
(3)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4.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4.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03 09:00:00 至 2022-06-21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版本:V5.0.0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6-21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村
邮编: 361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卢佳毅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林莉、林惠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 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原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作废,修改后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本项目的答疑节点自行下载。 二、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06月24日10时15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 ||||
招标人: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5 日 |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5 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E************001 的 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 2022 年 06 月 24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公示时间: 2022 年 06 月25日至 2022 年 06 月2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无。
四、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标段: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 | |
投标人 | 原因 |
无 |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标段: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 | |||||||||||
中标排名顺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暂列金额(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 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五洲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 ****** | / | 31310.86 | 720 | 合格 | 任凤 | / | 二级建造师 | 闽************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1310.86 | 720 | 合格 | 陈汉清 | / | 二级建造师 | 闽************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厦门宏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31310.86 | 720 | 合格 | 徐志豪 | / | 二级建造师 | 闽************ | / |
六、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村
招标人联系方式:卢佳毅 ******
招标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1的坂头林场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森林防火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于2022年06月25日至2022年06月27日止,将评标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结束后招标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 五洲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 元 | 项目负责人 | 任凤 |
工期 | 7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马红芳、凌元忠、吴奋读、曾德仁、刘洪宝。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厦门坂头国有防护林场
招标人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埔尾村
招标人联系方式:卢佳毅 ******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