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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蕉城区九都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0]J010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及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预算价¥******元,最终以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准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 20:00:00至2022年6月14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玖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20日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九都村九都镇政府大院土地所一楼,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栋1梯304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蕉城区九都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第20项第3点③“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更正为“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21.8修改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发包人要求开通项目银行共管账户,中标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挪用共管账户资金、必须在发包人同意使用情况下方可使用项目共管账户资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4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蕉城区九都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更改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6月23日 09:00:00。
3、本项目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地点更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4、本项目开标会场设置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7日
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蕉城区九都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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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2022年6月23日在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九韵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九都村九都镇政府大院土地所一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幢1梯304 联系人: 小郑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霍童溪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程—蕉城区九都镇集镇道路提升工程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建省禹天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办理人未盖章,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点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1的规定,否决其投标;福鼎市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投标函中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与资格文件中不一致,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点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2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润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尹萌萌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闽23520******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润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 元 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143086.00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林生宁(组长)、张瑞容、张琦、叶俊、陈键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1.项目技术负责人:陈锦彪(工程师、证书编号:******6)。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联系电话:******。 十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3日 至 2022年6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