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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平市民生水利精准扶持项目(政和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南平市水利局、南平市财政局、政和县水利局、政和县财政局、政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南水建管【2017】22号、南水建管【2017】23号、南水建管【2017】48号、政水【2017】44号、第20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南平市民生水利精准扶持项目(政和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政和县铁山镇及镇前镇内。
2.3建设规模:
2.3.1根据批复文件本项目分为政和县梅龙溪(铁山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总长度为12.5KM,其中下游生态清水段长6.02KM,保护段长4.25KM)、政和县七星溪铁山凤林至元山段河道整治及护岸项目(河道治理长度5.005KM,新建护岸2.641KM,加固现有护岸2.716KM,河道清淤、清障15.31万m³)、政和铁山江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河道治理长度5.4KM,新建护岸5.513KM,加固现有护岸0.715KM,河道清淤、清障7.58万m³)、政和穆阳溪镇前连坑及西溪段防洪工程(河道治理长度5.09KM,新建护岸2.584KM,加固现有护岸0.835KM,河道清淤、清障6.7万m³)
2.3.2总投资为8178.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7648.74万元(作为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仅作为招标与投标报价使用,投标人须按照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与上级部门审批的概算价的较小值进行限额设计采购施工。
2.4建设工期:
2.4.1工程总工期: 12个月(含施工、采购、设计),其中:
①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通过业主的相关部门审查)
②施工工期 11 个月。
2.5招标范围:南平市民生水利精准扶持项目(政和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采购范围: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5.3施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围堰工程、临时道路及临时排水工程等。
2.5.4按相关规定本工程需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检测工作。
2.5.5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单位、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或联合具有以下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业绩要求:无。
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资格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执业资格。
3.6、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投标人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裁判文件,以及发现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造假的,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录;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该重新招标的费用由其承担。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按下述要求完成报名手续后,才能参加投标:①2018年8月31日 08:30:00至2018年9月4日 23:59:00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②在2018年 8 月31日至2018年9 月 4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报名确认函》,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批复、工程项目概算总表、(典型断面图、总平图)上传PDF格式,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险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E************001 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 月 24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平台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资格商务文件),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或U盘等,用信封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7.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同)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同)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同)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同) 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政和县北大街69号;
电 话:******;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邮编:35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平支行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3500******05220-0497
说 明:注明用途:“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政和县水利局;
电话:******
附件: 批复和概算表.rar 典型段面图和总平图 典型段面图和总平图.rar 招标文件.doc [E************001001]南平市民生水利精准扶持项目(政和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NP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