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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2]036号 的南安文庙修缮工程已由泉州市文物局以泉州市文物局关于南安文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泉文物[2021]13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原南安丰州古城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南安文庙东西总宽35.15m,南北总长54.68m,占地面积 1899.7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面积996.92平方米,其中修缮建筑面积为357.23平方米(包括大成门130.23平方米,西耳房71.70平方米,西庑154.89平方米);修复建筑面积为639.69平方米(包括大成殿412.83,东庑154.93平方米,东耳房71.93)。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本工程造价为1073.73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文庙东西总宽35.15m,南北总长54.68m,占地面积 1899.7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面积996.92平方米,其中修缮建筑面积为357.23平方米(包括大成门130.23平方米,西耳房71.70平方米,西庑154.89平方米);修复建筑面积为639.69平方米(包括大成殿412.83,东庑154.93平方米,东耳房71.93)。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须同时具备①国家文物局认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②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30日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22日08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2_年_6_月_21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文)规定执行);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 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 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行号:******6103。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5959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行号:******6015。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505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行号:******0816;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6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 个小时内使用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村段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B/9E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张超智/林晓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南安市府前大道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南安文庙修缮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南安文庙修缮工程(南建标[2022]036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范围和内容 修改为“南安文庙东西总宽35.15m,南北总长54.68m,占地面积 1899.7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面积996.92平方米,其中修缮建筑面积为357.23平方米(包括大成门130.23平方米,西耳房71.70平方米,西庑154.89平方米);修复建筑面积为639.69平方米(包括大成殿412.83,东庑154.93平方米,东耳房71.93);且包括节孝祠、庙埕及牌坊、月台及院埕等。结构为砖、木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质疑点1:招标文件里:P3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8.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6)企业获奖情况(如有)加分(共6分):
2018年1月至今获得省级文化、文物系统颁发的优秀文物保护工程奖,每项得1分。(满分2分)2018年1月至今获得国家级及以上文化、文物系统颁发的优秀文物保护工程奖,每项得2分。(满分4分)提出质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质疑点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资质提出质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质疑点3:P1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5.3.1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与P19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0.1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要求提交。
答: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5、投标人质疑点4: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备注: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类似工程业绩”按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8.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要求执行。
6、投标人质疑点5:招标文件中P38页分值构成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技术文件0分;其他因素20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本补充及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及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6 月 7 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南建标[2022]036号
南安文庙修缮工程于2022年 6 月 22 日在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泉州市刺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九丰古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古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 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 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
投标得分 | 86.39 | 79.88 | 73.1 |
项目业绩 | 1、凤岐吴氏大宅保护维修工程; 2、南安中宪第修缮工程; 3、会昌县羊角水堡维修工程(一期二部分); 4、会昌县羊角水堡维修保护岸坡加固工程; 5、泰宁县尚书第建筑群修缮工程二期(第一幢、二幢、三幢、四幢、七幢、八幢、十幢、十二幢) | 1、屈家岭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二期)项目; 2、吉州窑遗址(茅庵岭遗址片区)保护性设施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彭乾土 | 吴文渊 | 林月娥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二级注册建造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 | 二级注册建造师/福建省文物局岗位培训证书 |
证书编号 | 闽************、ZRGC****** | 赣******0934、JXWBSG****** | 闽************ 35WWp11-107号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南安中宪第修缮工程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
质量目标 | 应满足设计及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并通过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验收。 | ||
工期要求 | 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2、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B类)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4、公示时间:2022年 6 月 23 日至2022年 6 月 27 日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安市文体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村段,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9楼A单元,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
联 系 人: 张超智/林晓娜 。
6、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7、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地 址: 南安市府前大道 ;
联系电话: ****** 。
日期:2022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