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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
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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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审(2020)7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双东湖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4885. 62 万元,其中①工程费用为2936. 11万元;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45. 04万元;③预备费用137. 43万元;④建设期贷款利息 167. 04万元;拟建道路占地面积39.82亩,路线全长 792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 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1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

3.7.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闽建[2016]5号文、漳建工[2018]142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以上文件规定的施工企业(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黑名单有效期内(格式自拟)。

3.7.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3.7.4根据闽建许〔2021〕7号文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企业资质证书仍可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5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7.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

3.7.7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日 08:00: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6月24日 09: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须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的规定,全部使用电子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624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东山县铜陵镇演武街193号金丰广场C幢201室,邮编:3634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栋2梯2407-2408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341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联系电话:******

 

 

 

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18.1/18.2.1条款内容中第2、投标保证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须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处于有效期限内。办理保函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图纸已上传,有需要的可以下载。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68

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 工程名称: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2.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双东湖片区

3.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4. 地址:东山县铜陵镇演武街193号金丰广场C幢201室    联系电话:******

5.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6.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    

7. 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8%—12%,含8%,不含12%)

10. 开标时间:2022年624 09:30时

1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元

项目负责人: 叶志春      级别: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2.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13. 评标专家:吴耀华(组长)、陈链泉、曾枞生、吴舒昕、谢建慧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4. 监督部门: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15.公示时间:2022年627日~2022年76

注:①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②根据闽发改【2018】444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24

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 工程名称:文昌新城-庙山路道路工程项目(重新招标)

2.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双东湖片区

3.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4. 地址:东山县铜陵镇演武街193号金丰广场C幢201室    联系电话:******

5.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6.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    

7. 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8%—12%,含8%,不含12%)

10. 开标时间:2022年624 09:30时

11.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7元

项目负责人: 叶志春      级别: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闽************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2.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

13. 评标专家:吴耀华(组长)、陈链泉、曾枞生、吴舒昕、谢建慧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4. 监督部门: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15.公示时间:2022年627日~2022年76

注:①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②根据闽发改【2018】444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东山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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