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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工程招标> 市政工程 信息详情
公开招标蕉城区施工宁德市大寨山自然亲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福建宁德
招标公告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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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2022-07-05 23:59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7-21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7-21 09: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Thu Jun 30 22:52:13 CST 2022
存证哈希值:
CE5EE3A4E7350A******D6DA993D3DE27531C00576DE95D75456ADF******
区块高度:
******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大寨山自然亲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区发改审批[20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大寨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大寨山自然亲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配建景区双向两车道道路1.45公里,景观桥1座(长度166.16米),给排水、电气照明通信设施若干等,最终以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大寨山自然亲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配建景区双向两车道道路1.45公里,景观桥1座(长度166.16米),给排水、电气照明通信设施若干等,最终以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1一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 行)(建市[2007]171号)》 中“市政公用工程”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工程的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终以审查合格后施工图为依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并经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审定后的金额作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 22:00:002022年7月5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721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总部经济大厦12,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华花苑11304,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3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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